==僧( 修証清浄梵行者 )以和合為義。和合有二義: ==一者理和。同證滅理也。是在見道以上之聖者。 ==二者事和。此有六種。即六種敬具也。屬於見道以前之凡僧。 ==一。身和敬。同禮拜等之身業也。 ==二。口和敬。同讚詠等之口業也。 ==三。意和敬。同信心等之意業也。 ==四。戒和敬。同戒法也。 ==五。見和敬。同空等之見解也。 ==六。利和敬。同衣食等之利也。 ==或名行和敬。同修行也。或名學和敬。與行和敬言別意同。或名施和敬。同布施之行法也。 ==又、舊譯仁王經下曰:「住在佛家修六和敬。所謂三業。同戒。同見。同學。」 ==又、本業瓔珞經上曰:「所謂六和敬:三業。同戒。同見。同行。」 ==又、嘉祥仁王經疏下曰:「餘經以同利為六也。」 ==又、法界次第下之下曰:「此六通名和敬者。外同他善。謂之為和。內自謙卑。名之為敬。(中略)一同戒和敬。二同見和敬。三同行和敬。四身慈和敬。五口慈和敬。六意慈和敬。」 ==又、大乘義章十二曰:「六名是何。一身業同。二口業同。三意業同。四同戒。五同施。六同見。」 ==又、行事鈔上一之四曰:「和者有六:戒見利三名體和。身口意三名相和。又初果已去名理和。所證同故內凡已還名事和。即六和也。」 ==又、祖庭事苑五曰:「六和:一身和共住。二口和無諍。三意和同事。四戒和同修。五見和同解。六利和同均。」
|